26岁女教师坠亡警方不予立案:系翻越窗户跳楼身亡
记者获悉,2019.8.28何某坠楼死亡事件
巴州区公安分局
11月1日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
通知书称,该局经审查认为何某亲属提出控告的何某坠楼死亡一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申请复议。
通报称,2019年8月27日晚,
何某与丈夫陈某某等四人
在巴州城区内某酒吧饮酒。
8月28日1时24分,酒后的何某和陈某某在回家途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两人进入住宅楼电梯到达其所居住的楼层14楼后,何某欲离开电梯,被陈某某阻拦,继而双方便在电梯内发生互殴,造成何某此前修补的一颗牙齿掉落,导致何某情绪更加激动,后何、陈两人离开电梯,继续在14楼楼道中争吵。在此过程中,何某翻越14楼楼道窗户跳楼身亡。
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视频资料、走访调查、尸体检验等工作,认定何某坠楼身亡系自杀,排除刑事案件。经调查,确认网络传载何某的伤痕照片,系何某于2019年6月23日在家欲跳楼时,陈某某阻拦拉扯所致,当时陈某某腿部、手部亦有伤痕。同时,在何某8月28日凌晨坠楼身亡前,巴州区公安分局未接到何某本人及其亲友、同事的报警和求助。
综上所述,在何某坠楼身亡事件中,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巴州区公安分局遂于2019年11月1日对“2019. 8.28何某坠楼死亡事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目前,记者获悉,对于不予立案通知书,何某父亲将按照正规程序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