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卫国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郴州市公安局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原支队长秦卫国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日前,经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纪委监委对郴州市公安局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原支队长秦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卫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下属红包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压案不办,违规定位他人位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放贷收息名义收受财物;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使其不受追诉。秦卫国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徇私枉法犯罪。
秦卫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纪法意识淡薄,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秦卫国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秦卫国简历
秦卫国,男,蒙古族,1959年12月出生,内蒙古突泉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2月至2004年11月,任宜章县公安局政委、副处级侦察员;
2004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宜章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侦察员;
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任桂阳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侦察员;
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任郴州市公安局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
2012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郴州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
2019年12月退休。
来源:林邑清风